2007年12月6日 星期四

Currency Conversion Fee Refund

今天在信箱中收到一封由U.S. District Court寄來的通知信, 通常這種由政府寄來的信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但是這次竟然是可以退錢的, 真的十分難得, 趕快來跟大家報告, 一起來退錢.

我看那封信的內容大致是在說有人告信用卡公司收了過多的匯率費用, 因此凡是在 1996~2006間有申請Visa, Master Card的人, 在這段期間有出國的都可以申請退費. 詳細資訊可以到他們的網站上看: http://www.ccfsettlement.com/  他們的FAQ部分寫的還蠻淺顯易懂的.

基本上他們有3種退費方式, 第一種是簡易退費, 若是你在 2/1/1996~11/8/2006間出國的天數不超過一星期, 則可選擇這種退費方式, 它會直接退你$25. 第二種是總合預估退費, 像我們這種偶爾出國旅遊的一般人可以選這種方式, 它主要是計算在這10年間你出國天數的總合, 然後它會預估你大約的花費, 最後退還你1%. 你進出美國的天數可以用護照上出入境的印章日期來計算 (這是從上次回台灣辦健保復保時學到的...). 第三種是年度預估退費, 這主要是給公司行號退費用的, 雖然可以退到3%, 但是還需要提供其他收據資料, 所以像我們這種窮學生就不用考慮了.....

各位可以直接到他們網站上的Claim Form部分填寫資料, 如果你有收到他們出的通知則可直接輸入你的Refund ID. 如果你像我一樣搬過太多次家而沒收到通知的話, 可以按這裡直接選擇你想要的退費方式, 然後填寫表格即可. 因為沒收到Refund ID, 你還必須提供任何一張1996~2006年間的信用卡卡號, 只需要一張的號碼, 他們會查出其他的合格的卡然後全數退給你.

各位在5/30/2008之前都可以申請, 不過一人只能申請一次. 祝大家都能退到錢~~

6 則留言:

  1. 我有些問題啦...
     
    他們是如何預估我出國花費多少呢??
     
    從我信用卡的花費歷史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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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The Total Estimation Refund is based on a 1% refund for estimates of typical foreign transaction activity using Visa, MasterCard and/or Diners Club credit, charge, or debit/ATM cards. The Settlement Administrator will estimate a fee refund using your responses to a few simple questions and available information that can be accessed by computer."
    照這樣看來它應該是用一般人的消費模式來預估的, 應該不會去查你的花費歷史啦!! 這樣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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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台灣辦的VISA AND MASTER卡有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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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Any person who held a Visa-, MasterCard- or Diners Club-branded credit, charge or debit/ATM card issu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of November 8, 2006 is a member of the Settlement Injunctive Class."
    照樣看來只有美國申請的才行喔!!! 你可以叫Jason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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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恩...我也收到了..還2張哩...可是我不知道要用第二種還是第三種方法說(因為我2003年去歐洲有用ATM領錢繳房租)第一種只能拿到$25...我覺得我花的應該不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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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應該用第二種, 因為第三中通常是給開公司的人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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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對我說...